服务承诺
- 分类:供热服务
- 发布时间:2020-06-23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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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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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提高供热服务水平,保证供热服务质量,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承诺:
1、受理用户供热申请。
2、严格执行《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》及《市物发〔2012〕265号》,依法供热。非用户自有供热系统原因,保证采暖期内热用户居室内的温度不低于18℃。
3、供热单位负责责任(产权)范围内的供热设施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故障抢修。
4、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,确保安全稳定供热。紧急事故状态下,启动事故应急预案,供热企业相互配合,保障热用户用热。
5、向用户提供24小时报修、咨询服务,来访反应室温不达标的,供热单位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提出处理方案,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的,供热单位自投诉之时起72小时内没能改正的,应当自热用户投诉之日起,按日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热费。属于用户等其它原因的,要向用户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,按规定办理。
6、严格按国家、省、市规定收取相关费用。在供热企业营业服务场所,公开有关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。不乱收费,不以热谋私,不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7、各供热企业营业服务窗口实行无假日营业制。供热服务人员为用户服务佩戴胸卡,做到文明服务,礼貌接待。
8、对老弱病残及有特殊困难的用户,供热服务人员登门服务。
9、群众“三来”(即来人、来电、来信)的意见,耐心解释,语气诚恳,及时答复,特殊情况需经调查核实的,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10、向用户宣传相关供热法规,政策及用热常识。
11、向社会公开报修、咨询、投诉电话,确保24小时畅通并专人职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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